在厦门,不仅餐厅有“星级”,学校食堂今后也将有“星级”。7月1日,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,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制定的《学校“星级食堂”评定规范》(以下简称“评定规范”),以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名义正式发布实施。这是全省首个针对学校食堂“评星”的团体标准,已被纳入供厦标准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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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我市共有学校食堂1271个,日供餐量超66万份。据悉,参与“星级食堂”评定的学校食堂,要求近三年不得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、近两年未受到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;同时,还要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评定为“优秀”的条件。
“该团体标准的出台,是我市贯彻落实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的重要举措,将促使学校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,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。”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据悉,下一步,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共同推动《评定规范》贯彻执行,结合省纪委监委2023年度“点题整治”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,提升学校食品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。(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黄煜)
星级食堂如何评选?部分指标及要求:
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
●按要求实施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
●向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示菜谱、食品原料追溯及自检情况等信息
食堂日常管理
●建立并落实校长(园长)负责制
●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
营养健康
●配备专(兼)职健康管理人员(营养师)
●根据《学生餐营养指南》等标准制定合理膳食营养配餐计划
绿色文明用餐
●采用分餐制供餐
●将“制止餐饮浪费”纳入食堂加工经营全过程
服务质量控制与改进
●开展家长、师生等参加的“食堂开放日”活动
●学校应设置畅通的投诉评议渠道
评选标准有何新意?
提升食材品质
●鼓励学校食堂在米、面、油、肉、蛋、奶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中优先选购符合供厦食品标准的“鹭品”,从食材采购源头上提升食品品质
评价多元
●引入了师生满意度调查、第三方风险评估等评价体系
●要求学校应充分听取家委会、学生会、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对于学校供餐的意见建议,完善校领导、家长陪餐制度
倡导节约
●倡导文明用餐、厉行节约,减少原材料采购、备料中的浪费行为